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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hool rules

台北市帆船學校校規

 

帆船運動非常重視團隊合作,更重視成員安全。

為了達到「零故障」的目標,我們必需遵守以下校規,這是學校的樑柱,任何人不能例外。

 

  1. 運動都有危險,所以學員都要簽立𠄘諾書。

  2. 所有課程的時間、地點、攜帶個人安全裝備。學員都要確實做到,遲到、早退、裝備不全列入考核。

  3. 教練授課時,學員必須認真學習。考試未能通過可能留級。

  4. 安全規定及措施必須完成遵守。違反者只有一條路,退學。

  5. 除必要裝備、衣物外禁止攜帶任與課程無關之器材,物品進入學校。

  6. 校區內嚴禁吸煙,飲酒。違反者退學處分。

  7. 學員家長及親屬除固定休息區外不得任意在校區活動。不聽勸阻者禁止再進入校區。

  8. 學員入學、退學、奬懲、重大岐見由校務會議審議,審議結果學員及家長不得申訴。

  9. 學員對課程內容、教材使用、教學方式、同儕互動等問題可以立即向班主任(林俊憲先生)反映。

  10. 如未獲滿意答覆可以在學校臉書意見區發表。

  11. 學習成績由訓練成果、學習態度,出勤記錄三部分合成。任何一部分低於六十分,只能以留級或退學處分。

  12. 體驗班完全免費(包含餐費),初階班、進階班等提升課程酌收學費。凡遭退學或自動退學者一律不退費。

  13. 為學員絕對安全起見,校規得依校務會議增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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